电池充电
警告
电解液中的酸可造成伤害。使用水来冲洗该区域,并且使用苏打和水的溶液(1 磅小苏打或商
用苏打兑 1 加仑水)来中和酸。酸进入眼睛时必须用水冲洗。
电池在充电操作期间会产生爆炸性烟气。使火、火花和燃烧材料远离充电区域。当电池正在充
电时,应保持通气孔盖畅通。避免火花或明火。提供通风。如果装备了电池盖,则打开它。在维修
期间应断开电池。
警告
如果叉车使用一个低电量的电池操作,则在连接一个充了电的电池之前应检查所有的接触器是
否为焊接的接触器触点。
小心
不要将电池充电器连接到叉车的插头上。你将会损坏叉车的电子控制电路。确保充电器的电压
与电池的电压相同。
注意:根据电池制造商的推荐,某些电池充电器有一个自动给电池充电的程序。按照制造商的推荐。
仅使用电池制造商或者经销商所推荐的电池充电器。
比重校正
不要使电池的放电低于制造商给出的最小值。一个完全充满电的电池在 25°C(77°F)下将具
有 1.265 至 1.310 的比重或者制造商规定的值。电池都必须均等地充电。如果有必要,在正常充电
完成之后给一个新电池以慢速率充电 3 至 6 小时,以达到在所有电池上均等充电。
注意:对剩余 2/3 或更多电量的电池进行频繁充电会减少电池寿命。
图 11:使用液体比重计来检查比重
表 3:比重校正
比重读数
电解液温度
校正点
校正值
1.210 31°C(87°F)
+0.003
1.213
1.210 27°C(80°F)
+0.001
1.211
1.210 25°C(77°F)
+0.000
1.210
1.210 18°C(64°F)
-0.004
1.206
对于每个-16°C(3°F),应从 25°C(77°F)基值中+0.001 或-0.001(°C+17.8)(1.8)+°F
小心
低电池电压需要更高的电流来做相同的功。这种高电流的流动会损坏电动机、接触器和电池。
如果电池经过校正的比重小于制造商规定的最小值,则不要操作这样的叉车。
正确地使用液体比重计以及正确地操作充电器都很重要。应遵守制造商的说明。参见图 11。
对照表 3 中所示的电解液温度来进行比重校正。
从每块电池中取下通气孔盖,并且确保在给电池充电之前板子有电解液在它们之上。给电池充
电时的速率不能太快,否则会使电解液的温度上升到 49°C(120°F)以上。不要让电池处于完全放
电的状态。
每个电池每个月应进行一次在正常充电之后以慢速率进行的 3 至 6 小时的充电(等化充电)。
给予等化充电不得超过每周一次。如果在进行等化充电之后,电池单元之间的比重差值大于 0.020,
则应咨询您的电池经销商。